2026年丰台区非京籍入学审核
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丰台区工作、居住,申请在丰台区接受义务教育,父母双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、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、全家户口簿和北京市居住证。 办理时间和流程 申请、审核时间:2026年5月15日至5月29日。 父母按居住地街…
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丰台区工作、居住,申请在丰台区接受义务教育,父母双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、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、全家户口簿和北京市居住证。
办理时间和流程
- 申请、审核时间:2026年5月15日至5月29日。
- 父母按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求申请并接受初审。
- 初审合格后,须在5月29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信息。
- 区人力社保、规划自然资源、房管、公安等部门复审对应材料,街道或镇政府终审。
- 审核结果在平台显示;终审通过后参加信息采集并进入入学程序。
一、在京务工就业材料
父母双方都须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:
- 受雇人员: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、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;
- 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: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。
租住房屋的家庭还须同时满足:
- 父母双方提供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权益记录;
- 其中至少一方上述期间全部在丰台区缴纳;
- 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;
-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。
丰台区对在校生父母就业材料实行年度动态审核。父母继续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,方可申请在丰台区继续读初中。
二、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
父母和儿童少年须在本细则发布日,即2026年4月28日之前已经实际居住在丰台区。
自有住房
住房规划用途须为住宅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。已经购买公开出售的新建商品房、完成网上签约并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,提交《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》、购房发票和实际居住材料。
连续单独租住
- 租住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;
- 提供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缴税材料;
- 提供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;
- 公租房、军产房按规定不得转租的,转租证明无效;
- 住所须适宜居住并能保障儿童少年安全,必要时提交安全责任书;
- 实际居住地址须与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一致。
丰台区对在校生父母实际居住材料实行年度动态审核。在丰台区有自有住房,或继续单独租住并完税的,方可申请继续读初中。
三、全家户口簿
户口簿及其他材料须清晰表明父母与儿童少年的关系;户口簿年龄须与出生医学证明一致。超龄儿童须已在2025年向丰台区教委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并获批准。
四、北京市居住证
- 父母双方均须持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;
- 连续持有丰台区北京市居住证至申请月须满6个月以上,即在丰台区属地派出所签注起始时间在2025年12月1日以前;
- 居住证地址须与丰台区实际住所地址一致;
- 居住证信息须为机打,涂改无效;
- 电子居住证须通过“京通”APP现场展示,或提供《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》,截图、照片无效。
居住证也实行年度动态审核,连续持有丰台区居住证,方可申请在区内继续读初中。
相关资料
官方依据
官方来源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
查看官方原文